醋化股份: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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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作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我们对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及资料认真审阅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程序符合《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选举王宝荣、齐政、方建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宝荣、齐政、方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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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醋化股份: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编辑: 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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